電車資源獲悉,《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及說明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1年1月4日至1月11日,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反饋意見或建議。
意見稿指出,要在中心城區部分橋梁隧道對汽車實施高峰時段錯峰通行,其中懸掛新能源號牌車輛不受限。
原文如下:
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錯峰通行時段:
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00—19:30時段,每日共4.5小時。
錯峰通行范圍:
錯峰通行車輛:所有渝籍和非渝籍號牌汽車。
錯峰通行區域:高家花園大橋及復線橋、石門大橋(雙向)、嘉華大橋(雙向)、渝澳大橋、嘉陵江大橋、曾家巖大橋(雙向)、黃花園大橋(雙向)、千廝門大橋(雙向)、朝天門大橋(雙向)、東水門大橋(雙向)、長江大橋、長江大橋復線橋、菜園壩大橋(雙向)、鵝公巖大橋(雙向)、真武山隧道(雙向)。
錯峰通行規則:
在工作日按汽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對應,對應規則為:
星期一:1和6錯峰通行;
星期二:2和7錯峰通行;
星期三:3和8錯峰通行;
星期四:4和9錯峰通行;
星期五:5和0錯峰通行。
其他規定:
星期一至星期五屬于國家法定節假日的,當日不實施錯峰通行;因法定節假日而致周末雙休日變更為工作日的,當日不實施錯峰通行。
下列車輛不受錯峰通行限制:軍車、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出租車、工程搶險車、應急救援車、公交客車、公路客車、校車、旅游客車、運鈔車、郵政專用車、殯葬專用車、懸掛新能源號牌車輛、20座(含)以上大客車以及其他從事城市公共應急、搶險的車輛。
對殘疾人駕駛車輛實施備案通行管理。
闖禁執法
對當日違反錯峰通行規定的車輛,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依法查處。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