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等15個部門于1月19日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海南省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構建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適應的安全穩定、組織集約、經濟高效、綠色低碳的道路貨運服務體系,促進海南省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
《意見》指出,便利貨運車輛通行方面,進一步完善城市交通運輸部門配送運力需求管理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通行管控的聯動機制,優化車輛通行管控,對運輸生活必需品、鮮活農產品、冷藏保鮮產品、藥品、郵政寄遞、快遞物流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車輛,給予優先通行便利;并鼓勵貨運車輛電子道路運輸證和ETC卡“兩卡合一”。
《意見》提出,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給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區域外,對純電動輕型貨車原則上不得限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關于加快海南省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總工會、省稅務局《關于加快海南省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加快海南省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
省交通運輸廳
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
省交通運輸廳 省發展改革委 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
省生態環境廳 省商務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教育廳 省公安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水務廳 省應急管理廳
省市場監管局 省總工會 省稅務局
省生態環境廳 省商務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教育廳 省公安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水務廳 省應急管理廳
省市場監管局 省總工會 省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于加快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9〕16號),加快我省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切實改善市場環境,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建設海南生態文明試驗區為目標,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構建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適應的安全穩定、組織集約、經濟高效、綠色低碳的道路貨運服務體系,促進我省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深化貨運領域“放管服”改革
(一)持續推進貨運領域簡政放權。已經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普通貨運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增設經營網點無需再辦理報備手續。進一步貫徹落實《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車輛網上年度審驗工作規范》,提高普通貨運車輛年度審驗網上辦理和異地辦理率。(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優化道路貨運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辦理手續及流程,研究取消從事貨運代理(代辦)等貨運相關服務經營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落實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進一步規范港口涉及道路貨運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不得違規加收任何價外費用。(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負責)
(二)改革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制度。研究推進適合我省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體制。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六部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嚴格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車輛、從業人員資格準入,規范設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停放區域;認真落實常壓液體危險貨物運輸罐車罐體相關國家標準。實現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結論在省內異地互認。對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的?;愤\輸車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或公告牌證作廢。(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三)便利貨運車輛通行。進一步完善城市交通運輸部門配送運力需求管理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通行管控的聯動機制,優化車輛通行管控,對運輸生活必需品、鮮活農產品、冷藏保鮮產品、藥品、郵政寄遞、快遞物流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車輛,給予優先通行便利。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給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區域外,對純電動輕型貨車原則上不得限行。(各市縣政府、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負責)
鼓勵貨運車輛電子道路運輸證和ETC卡“兩卡合一”。(省交通運輸廳負責)
三、推動新舊動能接續轉換
(四)加快運輸組織模式創新。依托???、三亞、洋浦國家物流樞紐建設,深入推進多式聯運貨運樞紐、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范工程、城鄉綠色貨運配送中心,推廣應用先進運輸組織模式。指導行業協會、企業聯盟研究推廣掛車互換標準協議,創新普通貨車租賃、掛車共享、長途接駁甩掛、集裝單元化等新模式。(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五)推進規?;?、集約化、“互聯網+”新業態發展。以冷鏈物流、零擔貨運、網絡貨運、甩掛運輸、城鄉配送等為重點,落實《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辦法》,加快培育道路貨運龍頭骨干示范企業,引導小微貨運企業開展聯盟合作,鼓勵提供優質干線運力服務的大車隊模式創新發展。支持道路貨運企業加強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能力,依法查處平臺企業排除和限制競爭、損害貨車司機合法權益等壟斷行為。(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各市縣政府負責)
四、加快車輛裝備升級改造
(六)積極穩妥淘汰老舊柴油貨車。按照統一部署,開展常壓液體危險貨物運輸罐車專項治理。根據《海南省老舊車淘汰和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和《海南省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等,對提前淘汰中重型柴油貨車、高耗低效非標準汽車列車及罐車等老舊柴油貨車的,采取資金補貼、鼓勵報廢、強化治理、區域禁行、強制注銷等疏堵結合措施,促進全省老舊車報廢更新和污染治理,推進老舊車淘汰和治理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縣政府負責)
(七)推廣應用先進貨運車型。加快發展符合國家標準的六軸貨車、廂式半掛車。加快推進我省物流園區、產業園、配送中心和城市建成區內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并加快建設專用充電設施。(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公安廳負責)
(八)加強貨車超限超載治理。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和路警聯合執法工作流程,杜絕重復罰款、只罰款不卸載等行為,推進各市縣政府積極規劃和調整超限檢測站點和停車卸貨點的設置和建設。深化源頭治理,加強對源頭企業的監管力度,在超限檢測站和重點貨物源頭全面安裝電子抓拍系統,通過進駐、巡查、視頻監控等方式對貨運源頭單位全面實施監督檢查,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加大科技治超力度,在高速公路重要入口及國省干道重點路段推廣應用“非現場執法取證記錄系統”,將數據推送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加快推進集裝箱和渣土運輸車運力的更新,推進貨車車輛信息、執法信息共享。(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水務廳、各市縣政府負責)
五、改善貨運市場從業環境
(九)加強從業人員職業教育培訓。推進落實普通貨運駕駛員線上線下及異地從業考試,2019年實現普通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誠信考核網上辦理。實行差異化、信息化道路貨運駕駛員繼續教育制度,鼓勵道路貨運企業組織開展貨車司機繼續教育,支持各級政府為轉崗貨車司機提供再就業培訓。按照相關規定支持道路貨運行業企業實施企業新型學徒制。(省交通運輸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負責)
(十)切實維護貨車司機權益。道路貨運企業要依法與其雇傭的貨車司機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工會組織,保障貨車司機勞動權益。鑒于我省大貨車駕駛員嚴重短缺現象,要在我省地級市鼓勵提供大車培訓機構的許可力度,大車考場的建設社會化,培訓大批安全、合格的大車駕駛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總工會負責)
引導道路貨運企業、貨車司機建立互幫互助機制。指導貨主企業、道路貨運企業合理制定運輸方案,保障貨車司機充分休息。繼續推進交通運輸部“司機之家”建設工作,創造條件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和物流園區等建設功能實用、經濟實惠、服務便捷的“司機之家”,為司機提供良好服務。(省交通運輸廳、省總工會負責)
六、提升貨運市場治理能力
(十一)依法打擊車匪路霸。根據國家總體部署要求,建立聯動工作機制,組織全省公安機關嚴厲打擊車匪路霸,重點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道沿線停車場等區域治安管理,堅決遏制黑惡勢力收取“保護費”和偷盜車輛燃油及貨物等違法行為。指導各市縣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管理單位完善停車廣場照明設施、公共場所監控設施等配置,為貨車司機創造更加安全的工作環境。(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負責)
(十二)推進分類分級管理。對貨車進行分類分級管理,一般貨物運輸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大型貨車、小型貨車等進行分類管理要求。建立貨運企業分類分級監管體系,推進道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駕駛人的交通違法、安全事故等相關信息跨部門共享,加大對違法失信經營主體的懲戒和定向監管力度,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情節嚴重的淘汰退出道路貨運市場。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將貨運車輛及駕駛人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情況及時通報交通運輸部門及相關運輸企業,定期公布交通違法數量較多的貨運企業“黑名單”。(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應急管理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三)加強運行動態監測。加快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建設,利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提高道路貨運市場運行監測分析能力。指導行業協會及第三方機構加強市場運行監測,定期向社會公告道路貨運市場供需狀況等信息,及時引導、合理調控市場運力,實現供求關系基本平衡。(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負責)